设置

关灯

【46】眼下陈愈在华夏的地位!(第3节)

第一,片酬每部1万美金。

第二,拍摄周期不能超过60天。

第三,剧本需要他本人同意才能开拍。

这三个条件,邵一夫一个都没答应。

开玩笑,你算哪根葱?

一个好莱坞二流演员,跑这跟我谈条件?

当时邵氏最贵的演员也仅8000港币一集,而李小龙开口就要1万美元,邵一夫给不了,当然也不能给,于是挥手一砍,仅答应每部2000美元的片酬,别的见面再谈。

心高气傲的李小龙,觉得邵一夫这家伙不行,有点固执,两人的合作陷入了僵局。

就在此时,邹文淮听到了李小龙要回港发展,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

反正公司也不行了,直接亲自去的美国,跟李小龙面谈。

邹文淮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嘉禾是个小公司,没有那么高的预算,也没有那么多钱可以去试错,我最多只能给伱7500美元的片酬,你有其他要求,我可以尽量满足,且我承诺票房卖的好,还会有分红,片酬和票房分成,一起算给你。”

李小龙觉得邹文淮这个人就很有诚意,答应先拍2部试试。

就这样,李小龙回到了香江,签约了“嘉禾”,而且邹文淮给了他30%的电影分成,还给他成立了一个卫星公司,独创了制片人制度。

之后的故事,就是所有人知道的版本。

李小龙拍了自己回港后的首部电影《唐山大兄》,只用了3个月,电影上映,火爆全球!

没错,是全球。

这部电影创下了香江开埠以来的票房最高纪录!

他用真功夫在银幕上踢出的著名的“李三脚”,凌空连续踢三脚,让从未见识过真功夫片的全球观众,惊为天人。

功夫电影自此被李小龙彻底定义,要靠真功夫来演绎,他用身体力行的打斗,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放在现如今,在亚洲的影响力,可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