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为主。
但是也别忘了,这场战事还未结束,接下来还有几十万武力值等着他收割呢。
“其实最好能攒下一百万武力值,然后直接买下人族圣体血脉。我倒是不在意修炼速度什么的,主要是气运加身这一点很重要。”
朱楩心里一动。
气运加身?像不像黄袍加身的说法?
也许能成为所谓的气运之子?
据说刘秀讨伐王莽的时候,本来是打不过的。
结果突然天降陨石把王莽的大军给砸死了。
虽然不知道这种有神话传说成分的事是真是假,毕竟如果真有能砸死王莽号称的四十万大军的陨石,以那种规模和威力来说,刘秀也应该活不下来。
可气运之子的称号,刘秀还是当得起的。
如果可以,朱楩也想试试气运之子的滋味儿啊。
可那需要太多武力值,也就是要杀死太多人了,即使是是一百万个人站在那里给他杀,又得杀到什么时候?
所以暂时还是不要考虑了。
思来想去,朱楩还是要以眼前为主。
“所以说,还是得买八极拳啊,”朱楩没有再继续过多犹豫。
原因只有一个,这几次战斗,朱楩都只能躲在军中或者后方看着,最多也只是用大菠萝把刀斯养给突突了。
可是回想起当初在离开大理城时,朱楩的口号可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与子同袍做到了,他现在已经退去最初那身华丽的,虽然没有蟒,却也算是蟒袍的衣服。
王于兴师也做到了,他自己就是云南藩王,可不就是王于兴师。
问题是,修我戈矛之后与子同仇呢?
“毕竟我才是戍边藩王,而且以我的身份,想要继承大统,可谓是绝无可能,”朱楩很有自知之明。
如今别说太子朱标还活着,就算朱标死了,老二老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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