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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蓝玉案爆发了(第4节)

”朱元璋一拍桌子,震怒不已的下令道:“立即捉拿蓝玉,下狱鞫讯。”

于是,轰轰烈烈的蓝玉案就此爆发了,同时也是明初四大案的最后一案。

明初四大案分别是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以及蓝玉案。

胡惟庸案,株连了三万多人,淮西勋贵几乎被屠戮殆尽。

连李善长开国第一功勋的身份与爵位都被革除了。

不过也随着胡惟庸案爆发,宰相制度被彻底革除,此时的朱元璋可谓是皇权高度集中。

之后的空印案则是在洪武十五年爆发的。

空印,就是在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时再填写上具体内容。

按明朝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

而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

如果有一项不符,整个账册便要被驳回,重新填报,重新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此时的京师之地在应天,所以全国各地官员都要到应天来报送账册。

而且此时上缴的实物税款还大多都是粮食,在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现象是大概率事件。

结果稍有错误就要打回重报。

江浙地区还好,因为很近,可以快速重新填报。

可云贵、两广、晋陕、四川等地的官员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

这原本是从元朝就有的习惯性做法,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

这就是所谓空印的由来。

但是朱元璋在发现以后,却认为这种做法是欺罔行径,而且一旦官僚们大肆进行舞弊行为,使用空印会给贪污大开方便之门。

于是朱元璋下令,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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