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一碗妻儿汤下肚,男人总是感觉妻儿与自己同在,无论走到何处都不再是孤身一人。
“近些日子,北冥战乱不断,于我而言,乱处才是好去处。”
男人一番乔装打扮后,以一个金丹期修士的身份来到了通往北冥的传送阵。
另一边,孟德搜刮完城主府物资,重新回到了客栈。
木头独自一人坐在房间里,端着一大盆米饭就着一碟小咸菜。
被追了一路,木头早就饿坏了。
身上又没带多少钱,害怕把大鱼大肉算进房费里,会引得孟德反感。
孟德一回来就看见木头跟做贼一样的眼神,嘴里鼓鼓囊囊塞满了米饭,有些喜感。
“大当家,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孟德点头,向木头说起了自己离开后的情况。
“那城主修为一般,已经被我干掉了。”
“早些睡吧,等天亮了就马上出发。”
“去哪儿啊?”
木头头一歪,还有几分蠢萌。
“回山寨。”
孟德要做的是极其危险,面对的敌人甚至可能超过大陆的极限,带着一个筑基境小姑娘到处跑,风险大到没边。
一夜很快过去。
两人前往最近的传送阵。
以孟德的修为几千里的位置也就几息功夫,但要带上木头这速度慢了不少。
后者的身体强度在虚空中会被直接撕扯搅成肉沫,哪怕御剑凭借她的修为,也是走走停停。
到最后,孟德索性抓了一只金丹境的妖魔赶路。
孟德在御兽一道上并没什么天赋,单靠一对拳头,硬生生给妖魔打服了。
妖魔那叫一个郁闷啊。
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他早早睡醒,出来觅食,结果被这个人类按住是一顿胖揍,差点打出翔来。
孟德掐着他的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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