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已清清楚,自家爷爷已到了爱酒如痴的地步,送一瓶美酒给爷爷,比任何东西都管用。
更何况,闻此酒味,势必为一瓶绝无仅有的美酒。
也难怪爷爷会对这年轻人如此不同。
回想当日在酒楼,此子就出言欲看自己真容。
若他用一瓶酒来收买爷爷,来换看一眼自己真容的权利。
此事倒也不亏,至少能让爷爷开心。
想着,墨已清自以为明白了其中缘由,稍作犹豫,轻轻摘下了斗笠。
斗笠上一层淡淡的面纱也随之而去。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张润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脸蛋儿。
玉阶生白露,此比用作眼前当真是恰如其分。
莹润之中透着股通透的味道,如欠了些火候的鸡蛋,透过蛋白能瞧见糖心,细腻得看得到皮下嫩肉,却不见丝毫毛孔。
也难怪要用斗笠稍作遮蔽,就如此温软轻弹的脸,于市井之中游走,不知会有多少人行走间乱了方寸。
单是肤色已是极致,再配以上钩狐媚的眸子,在朴素的质感下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妖艳,让整张脸变得迷幻起来。
所谓倾国倾城,也只能形容此等女子。
这小小院中,居然藏着一位比林香儿还要漂亮三分的千金小姐。
白宋心中忽地多了个疑问。
古代女子之美难道没有尽头?
墨已清对自己的美似是了解,既然爷爷收了人家的酒,自己便收了羞怯,叫这个心怀不轨的家伙好生地看。
只是看看,也无甚大不了的。
毕竟自家的境况不比往日。
两人相视了一会儿,墨已清默着将斗笠的重新戴上。
正欲借口离开,却听白宋说了一句。
“姑娘的皮肤对阳光过敏,故而带着斗笠对吧?”
墨已清一愣,对白宋的话似懂非懂,戴上的斗笠又取了下来,更加认真地看向白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