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腰盈盈一握。
短裙下,一双美腿修长完美。
整个人粉雕玉琢,漂亮地无与伦比。
她穿了衣服,和不穿没什么区别。
那么地诱惑,那么地高贵,那么的不染凡尘。
夜寻调整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把钥匙放口袋里,站起来道:“走吧。”
苏清婉开门出去,就看见坐在门边的厉锦天。
他一直没睡,满眼的红血丝,身上衣服皱巴巴的。
原本一头乌黑的头发,尽数变白。
好看的下巴长出了很短的胡茬。
颓废在他身上不但不显得难看,反而有一种漫画王子的忧郁感觉。
通俗一点,就是破碎感。
这个样子的厉锦天很有魅力。
是那种,姑娘们看见都会大叫哥哥别哭,我把命给你的性感。
厉锦天听见开门声,从地面弹跳起来。
因为坐太久,起太猛,才起来,又跌坐下去。
他扶着墙,再一起爬起来,狠厉地目光越过苏清婉,落在后面的夜寻身上。
夜寻走出来,对着厉锦天颔首,“厉总,你好。”
厉锦天拳头捏地咔嚓咔嚓直响,五官因为极度愤怒而不受控制的肌肉跳动。
宛若一头即将扑上去把猎物撕碎的野兽。
但是强者的嫉妒,从来都不是用拳头说话。
强者之所以是强者,那是因为他们很冷静。
他们能忍常人不能忍之事。
他们善于思考,在不能将敌人一击致命之前,不会做出任何冲动的事情。
厉锦天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一千万的支票递给夜寻。
“这是昨晚的报酬,夜先生辛苦了。”
是的,夜寻当着厉锦天的面和苏清婉睡了一晚上。
厉锦天就把夜寻当鸭打发。
拿钱侮辱人,这是有钱人惯用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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