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
而这些狼群算是沈焰的“老熟人”,当初他在山上救了旺财时击退的狼群便是它们。
彼时他一箭射瞎了头狼的一只眼睛,而这一次他遇到的其中一匹狼,便也是独眼的。
且这匹狼看到沈焰时态度最是凶恶,简直是恨不得生啖其肉的那种凶恶。
若非这次有师父同行,沈焰也不敢保证自己是否能从这批群狼手底下全身而退。
虽然他们击败了狼群,但两人身上都或轻或重地受了伤,好在并未伤筋动骨,都是些皮外伤,而那只活雁也惊吓不小。
沈焰现在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他看到那些被他杀死的群狼,脑子里当即自动将它们换算成了银子。
狼肉又柴又老,不值什么钱,但狼皮和狼牙却是能卖钱的。
在他的坚持下,陆八荒不得不陪着他一块儿在那剥狼皮,拔狼牙。
然后,沈焰又说要给桑桑做个兔毛披风,是以,他们又在林子里逮兔子。
如此这般,两人才耽搁到了这个时候。
为避免引起桑桑的怀疑,他们的战利品也已经交给了暗卫去处理。
活雁自然要好好养着,不能有半点差池。
狼牙和狼皮卖掉,属于他那十几株灵芝人参,他也打算卖掉几株,剩下的全都留给桑桑以后补身体,兔毛则是剥下来给她做披风。
如此,进山一趟,也算是收获满满。
有了这笔银子,他也能凑齐给桑桑的聘礼了。
是以,即便这三天很累,沈焰依旧神采奕奕。
而一道同行的陆八荒也被沈焰打发走了,让他把自己拾掇干净整洁了再来。
若是让桑桑看到他与自己一道出现,还如出一辙的狼狈,她只怕就要生疑了。
桑桑见他这副神采奕奕的模样,心中也不由跟着松了口气。
看来他的差事的确办得顺利,他还没正式去报到,就又立下一功了。
不管这个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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