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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打架,你去么?(第2节)

求活路的,但更多的是虎毒不食子。”

“但凡能活得下去,能走得到这一步的人不多,但牙婆手里捏着的卖身契一年更比一年厚,手中长相好的丫头小子永远都是最鲜嫩的那一茬,这能都是自愿的?”

框架森严的皇权之下,人生来就被分为三六九等。

人口可通买卖。

但按朝定律法,这手上染命的买卖也不都是合情合规的。

卖身契只有亲生父母家中兄弟,或是自愿可有权画押,否则按律当为无效。

无效的身契,等同于拐卖。

拐卖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杀头的重罪。

但在很多地方,这条律法的存在如同泡影。

除了不愿放弃散尽家财,赔上余生去找孩子讨公道的人,大多数人都不懒得去深究。

只是公道……

陈菁安嘲道:“哪儿来的公道可讨?”

“不愿认命还想着去把孩子找回来的,下场只有两个。”

“要么是自己受不住了发疯而亡,要么就是因为知道了什么惨遭灭口。”

“过去的很多很多年,世道一直都是这样的……”

对于花钱买人的富贵人家而言,只在乎自己的银子是否物有所值,买回来的人是否得用。

对于靠着这桩买卖赚钱的人而言,只需要在乎自己是否赚得足够多,手中的货色是不是能让花钱的人满意。

至于那些被拐带被毒打,被迫学习各种伺候人的可怜人,死活都无人在意。

这些并非出自情愿被迫丧失自由的孩子,被人为分选出不同的等次。

长得好多聪慧的,送到那些掩人耳目的‘娘’家里,由这个打骂随意玩弄性命的‘娘’养大,再教许多取悦人的技巧,待价而沽后高价卖出。

长得寻常也不出挑的,要么是小小年纪就惨死在无人知晓的角落,一卷草席已是奢望。

南允这地方就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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