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照洲想要的就是他装个样子,他不介意装得更像一点。
旁边的宾客似乎都在小声议论。
但宁时雪一直没松手,谢照洲的骨节比他宽大,几乎能将他整只手都握在掌心。
等走到客房,谢照洲才放开他。
其实刚才谢照洲一靠近,他就闻到了血腥味,尽管很淡。
谢照洲应该是来换衣服,结果撞见他抱错人,才过去找他。
宁时雪找了个沙发,坐下等人。
谢照洲脱掉外套,他肩宽腿长,背肌的轮廓在衬衫衣料底下仍然显眼,那双手骨节分明,无名指上戴了枚银色婚戒。
眸光冷云般沉沉地压下来。
“……我不看,”宁时雪也没见过这种场面,他赶紧拎起旁边的西装外套,蒙在自己头上,“我真的不看。”
谢照洲手指搭在皮带扣上,似乎轻笑了一声,但嗓音太冷,只让人觉得在嘲讽,“我不担心,反正宁少爷对我没兴趣。”
宁时雪:“……”
这到底该不该有啊。
“……也不能这么说。”宁时雪躲在西装外套底下,闷声闷气地反驳。
他刚才随手一拿,忘了是谢照洲的外套,现在浑身都被那股冷淡的香水味包裹起来,脸颊忍不住有些热。
谢照洲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又说:“抱歉,我也不知道你有那种癖好。”
宁时雪:“……”
什么癖好?
喜欢老头的癖好?
宁时雪不能忍受污蔑,他一把扯下外套,诚心诚意地道歉说:“虽然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说完,又觉得不够。
他垂下眼睫,再抬起头时耳朵尖白皙透红,眼神有些躲闪害羞,小声说:“其实我现在喜欢你,刚才都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谁让你一直没理我,我错了,二哥。”
按原主的作精性子,完全能做出这种事来。
他一点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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