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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3章 朝、野(第8节)

个没本事的,以后就跟着我一起干,保你富贵起来。

还有啊,你身边没人侍候了不是吗?明儿我就给你送两个小妾来。

嘿!全是十六七八溜光水滑的东瀛女子,不比你家那悍妇强?真是的!”

寒千宸一听,立马向儿子问道:“为父的被褥,你娘留下了几套?”

寒光涩然道:“只留下破烂薄衾一套。”

王长生翻个白眼儿道:“被褥是吗?老子送你三套。你说,还差什么,我都送你。”

说到这里,王长生又气又笑:“这他娘的算是个什么事儿,老子赠个妾,怎么跟嫁女儿一样了,还带陪送的!”

……

寒家发生的事,只是大变革下,影响到的诸多小人物的一个缩影。

福焉,祸焉,见仁见智吧。

朝堂上,三法司的争执依旧不断。

大理寺又找到一则成例,用来抨击都察院。

话说宋神宗年间,有一官员张仲宣,任金州知州。

此人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按照《皇宋刑统》当判死刑。

但法官援引之前宽宥其他官员的旧例,判他主刑为流刑,流放海南;附加刑是脸上刺字,另打三五记大板。

神宗皇帝觉得判的太轻,发付百官评判,结果大臣苏颂带头上书,反而认为判的太重了。

宋神宗弄巧成拙,实在抗不住百官的压力,只好退了一步,声言不打板子了。

结果百官认为,黥字也不合适,官员怎么可以和强盗蟊贼一样处置,这样显得朝廷太没体统了。

最后,此人被改判为“免仗黥,流海外”。

但是按照《宋刑统》:“诸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

这个张仲宣贪污的的钱又何止15匹?如果是在太祖朝、太宗朝,甚至是真宗朝,都是必死无疑。

可是,到了宋神宗时候,就已经是“命官犯赃抵死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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