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雷总干,必须干掉!”
“……”
两人喝起来,但从始至终安总只敢半个屁股落座,全程都是他在倒酒,甚至连菜都不敢吃一口。
看到这一幕,朱红雁嫣然一笑,眉目落在雷震脸上,散发着感激之色,甚至还带有一抹特别的情愫。
女人嘛,天生喜欢强者。
拜金也是崇拜强者的表现,也许未必真的喜欢这个人,但钱多的确是强者的体现。
喜欢强者,是喜欢强者足够强大的保护能力;喜欢有钱人,是喜欢有钱人足够多的金钱能力。
不同的时代,保护力都会以不同的载体出现。
所以男人可以没脸,但绝对不能没钱!
“安哥,我有个事请你帮忙。”雷震端起酒杯。
“承蒙雷总看得起,有事您吩咐,不管上刀山下火海,我都给您办的妥妥当当!”安总低眉顺目。
“做我的狗如何?”
此言一出,空气为之凝聚。
朱红雁愣在原地,以为自己听错了。
安总则呆住了,完全没想到竟然是这个要求。
“好!”
“从今以后我就是雷总的狗,为您看家护院,您说咬谁就咬谁,我要做您最忠诚狗!”
马上反应过来,马上表态。
什么尊严、颜面之类的有多远滚多远,既然雷总给面让他做狗,当然得小心翼翼的兜着。
“识时务者为俊杰!”雷震点头笑道:“既然做我的狗,我也不能亏待你,你在大鹰国的儿女,毕业后就到我那里工作吧,至于其它的孩子……”
“但凭雷总吩咐!”
“好,那就按照我的意思办了?”
“当然,雷总说什么就是什么!”
“哈哈哈……”
雷震大笑,用力拍拍安总的肩膀。
他喜欢对方,倒不是多聪明,而是相当识时务。
这年头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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