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会得到众人的信仰。
所以他很羡慕雷震,想耍流氓就耍流氓,想跟谁学方言就跟谁学,因为脑门刻着俩大字——好色。
可明明是好色之徒,却不看那些老师一眼,简直是浪费啊。
“送上门的都不吃,你还是曹贼吗?”袁三才继续埋怨道:“雷震,你的风骨在呢?没了,全没了!”
有的时候人就是这样,自己吃不了就特渴望别人吃,因为会证明自己的眼光好,看别人吃的香,也是一种享受。
此时的袁三才就是这个心理,他多渴望雷震留下那几个。
即便自己没法吃,但可以看人家吃,就跟吃饭似的,都喜欢跟吃饭香的坐在一桌,哪怕不吃也觉得那是人间美味。
“都是留给你的,我怎好意思吃?”
“留给我的?”
“当然,我雷震这辈子没几个朋友,但你的确算一个!你想要的,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跟你抢,更别说做同道中人了。”
这话说的漂亮,顿时让袁三才喜上眉梢。
还得是雷震靠谱,竟然是给自己留的,这个兄弟真是好!
“雷震,啥都不用说了,一切都在酒里,干了!”
“干!”
两人一口闷,喝的有滋有味。
什么叫朋友,什么叫兄弟?不就是相互体谅、相互理解吗?
我懂你的需要,你清楚我的需求,该帮的时候、该拉一把的时候,从来都是不声不响把事就给做了。
“11点多了,姜老汉会来吗?”
放下酒杯,袁三才似是自语,内心还是希望对方来的。
倒不是说有多关心对方,毕竟事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基本上没有回旋余地了,但如果对方来了,倒也不失一桩美事。
比如姜老汉带雷震走一趟?
这是可行的,虽然姜老汉不知道名门望族在哪,但把雷震押过去邀功还是可以的,这样自己就不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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