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曼是在大四的时候,把自己交给黄德翰的。
那时,他们两个已经谈了三年的恋爱,这三年来,黄德翰都没有对她提过这样的要求,黎曼觉得他的人品真的很好,所以在自己生日的时候,主动把自己给了他。
因为她这辈子就认定他了。
觉得他就是自己的良人。
毕业后,她把黄德翰带回了家,跟父母说,想要跟黄德翰结婚。
没有想到竟然遭到父母的极力反对。
黎曼哭着跪在地上,求父母答应她。
可父母说什么都不同意。
见黎曼的父母不同意,黄德翰以退为进,对黎曼说道:“既然你的父母不同意,那我们就算了吧。”
已经认定了黄德翰,黎曼又怎么可能就这样放弃他?
她舍不得,抱着黄德翰,哭着让他坚持,她相信只要他们两个坚持,父母就一定会同意。
黄德翰就说,“要不我们先去登记吧,他们见我们领了结婚证,就不会再反对了。”
心思单纯的黎曼闻言,觉得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要他们两个领了结婚证,父母就是不同意,也得同意了。
所以,趁父母不在家时,她偷偷地拿上户口本,跟着黄德翰去登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