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节,在外务工的叔伯尽数归家,勤勤恳恳上学的许默也终于得了年假休息。
但他并没有安逸地躺在床上猫冬,而是每天亲手为弟妹做三餐,间隙还要抄书,顺便翻一翻食谱。
今天他新得了一个北方烧萝卜的法子,正小心尝试。
有些干瘪的萝卜削去外皮,撕成小块备用。
肥瘦相间的五花切成小块备用,再泡上一把红薯粉条,就可以准备开火了。
往常烧火都是郑如谦和方恒,今天两个人都不在,温知允和长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长宴站了出来。
是姜笙选的,她说,“四哥的手是用来看病的,怎能烧柴。”
五哥的脸俊俏,但脸不能当饭吃,烧柴才能吃上饭。
长宴嘴角抽搐,但不得不承认,挺有道理。
于是,他那双执过千金,摸过良玉的手,抓住漆黑的烧火棍,在一次次失败的练习中,点燃火焰。
许默趁机把五花肉块下锅,煸出肥肉里的油脂后下入香料,注入水,放进萝卜块,最后在锅边贴上薄薄的小饼。
中火闷烧一刻钟后,薄饼熟透捞出,锅中尚有汤汁,迅速下入粉条,再焖上半刻钟,粉条吸饱了汤汁,萝卜一抿即化,五花肉软烂入味。
出锅洒上葱花芫荽,香味飘出十里。
姜笙深吸一口气,还没来得及欢呼,就看见两个身影拉着辆驴车,停在破庙门口。
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郑如谦冲过来,先是猛吸一口气,眼泪就落了下来,“香,真香,还是家里的饭香。”
方恒也好不到哪去,一直在吸口水。
风餐露宿整十日,两个人都黑了一圈,也瘦了一圈,此刻看着家中兄弟妹,眼眶几度红润。
“二哥三哥回来了。”姜笙吸着鼻子,“你们怎么才回来,你们……怎么瘦了啊。”
许默还算镇定,拿出两件衣裳,又端盆热水,“先洗洗手,吃了饭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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