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且……马蹄极宽大,趾缝之间距离较远,是草原上才有的马匹特征。”
草原在北疆,北疆上住着鞑虏。
江将军也好,方将军也罢,血战那么多年,为的就是驱逐鞑虏,保卫边疆。
可现在,他们接走了大渝王朝的二皇子。
说不上是什么感觉,长宴的呼吸有那么瞬间的停滞。
从看出来祝长煜的口型,他心底就浮现出不好的预感,但总存着那么点期盼,期盼二皇兄不要做傻事。
相比较起来,他宁愿边疆战士出现内乱,也不想祝长煜通敌叛国。
那可是敌人啊。
打了那么多年的敌人,就因为皇权,就为争胜负,竟然奇迹般成为盟友,甚至不惜深入西北腹地,接走祝长煜。
“他们……他们杀烧掳掠了那么多大渝王朝的女人孩子。”长宴闭上眼睛。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多么简单的道理,祝长煜不可能不懂,他已经被胜负蒙蔽了双眼,他已经被皇权遮住了七窍。
“也许,也许……”有人呐呐,试图为二皇子说句话。
可半天也说不出什么。
再多的委屈,也不能通敌叛国。
当背叛同胞的那一刻,这个人就自动剥离过往荣耀,赤身裸体钉在史册上,任由后人怒斥责骂。
“他还告诉我边疆。”长宴睁开眼睛,瞳孔骤然放大,“边疆近来战况如何?”
“打地有来有回,靠着伪装灭过鞑虏很多次。”方恒拱手,“倘若能继续下去,十年左右必打服鞑虏。”
“不,不是这个。”长宴摇摇头,“时值夏季,鞑虏要回草原牧牛羊,边疆战士也需要修整,但是祝长煜去了,他必须要拿出些手段投诚,才能要鞑虏为他所用。”
能有什么比得上大渝王朝将士的鲜血更能让鞑虏信服呢。
这几年边疆都是江将军在撑着,可他年纪大了,已经在着重培养江承愿跟方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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