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弹击中。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突然出现了一群蝴蝶,阻挡了他的视线,从而,错过了最佳狙击机会。
过了几秒。
史密斯的嘴角出现了一抹诡异的笑容,用蹩脚的汉语说道:“这个世上,很少有人能在我的枪下活命。”
“难怪雇主花七千万买他的人头。”
“这个华国的小子,有点儿意思。”
说完,史密斯纵身一跃,跳到了地上,然后快速离开。
一个优秀的枪手,在未击中目标时,必须离开,继续待在同一个位置,是非常危险且愚蠢的。
只用了不到十秒,史密斯就重新找到了狙击的位置。
其实,史密斯决定在山坡上狙击叶秋之前,就已经在树林里找了不下于五处狙击点,现在这处位置,是他最满意的。
两棵水桶粗的参天大树,紧挨着生长,中间有五厘米的空隙,刚好可以把枪管伸出去。
同时,大树旁边还有两块青石头,与大树形成“品”字型,将史密斯的身体护得严严实实。
至于史密斯的身后,则是悬崖峭壁。
可以说,在史密斯的狙击生涯中,这一处狙击点的地理优势,绝对可以排进前三,简直是完美的不要不要的。
“标特否~”
史密斯忍不住赞叹一声,然后动作熟练地架好狙击枪,把枪管从两棵大树中间的缝隙伸了出去,调整瞄准镜,静静地等待叶秋的出现。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叶秋的身影迟迟没有出现。
史密斯的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保持狙击的姿势一动不动,甚至,一只蚂蚁在他脸上爬来爬去,他都没有皱一下眉头。
足足过了二十分钟,叶秋的身影也没有出现。
终于,史密斯的眉头皱了一下。
“按照那个华国小子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出现了,怎么没有看到人?”
“难道他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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