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金?!
史密斯咽了咽口水。
他做了十年的杀手了,这辈子赚得最多的一笔是三千万美金,刺杀一个中东国家的元首。
那个元首身边有无数高手保护,史密斯潜伏在一个粪坑里,躲了五天五夜,终于找到机会,一枪干掉了元首。
虽然刺杀成功,但是他也被元首的保镖发现了。
然后,被一路追杀。
史密斯从中东逃到了南非,又从南非到了北美,几次都差点挂掉了,吃不饱,睡不好,时时刻刻枪不离手,这种日子持续了三百多天,史密斯快被折磨疯了,好几次都想自杀,一死百了。
幸好,他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躲到了欧洲。
从此以后,史密斯再也不敢去中东了,迄今为止,中东还没有撤销对他的追杀令。
那一次任务,史密斯这辈子都忘不了,历经千辛万苦,才拿到三千万美金。
可是眼下,只要说出雇主的姓名,就能得到五亿美金,这让史密斯如何不心动?
如果能拿到五亿美金,那就我可以买最豪华的庄园,喝最好的酒,玩最漂亮的妞……
然而很快,史密斯就冷静下来,对叶秋说道:“我不信你有这么多钱。”
“不信是吧,我给你看看我的银行存款。”
叶秋把手伸进了兜里。
“不准动!”史密斯大声喝道。
“我只是拿手机而已。”叶秋说。
“叶秋,你不用演戏了,我知道你没有五亿美金。”
“而且,作为一名优秀的顶级杀手,我永远不会出卖我的雇主。”
“永别了!”
史密斯微微一笑,果断扣下了扳机。
砰!
子弹击中叶秋,叶秋掉下了悬崖。
史密斯终于松了一口气。
“叶秋,不得不说,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至少,在我以前杀的那些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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