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和受害者一家早有过节。”
“但不论是哪种缘由,他都没必要把人骨,扔到县政府的门口,挑衅警方吧?”
“还有,特案组针对此案,专门开过一个会议讨论。”
“根据十年前的卷宗记录,大家一致分析,凶手杀人后的做法,很有可能就是单纯的想吃肉。”
“而收刀人这个职业,虽然小众,收入却并不低,怎么可能穷到吃不起肉呢?”
我思索几秒,耐心的解释,“早先黄队长说过,十年前的食人案,凶手的烹饪手法,是清水煮人肉,并且我也看了相关卷宗。”
“在那起案件中,凶手几乎把煮熟的肉,吃掉了大半。”
“可再看十年后的这起食人案,凶手的烹饪手法明显有所不同,他甚至往锅里倒了酱油。”
“再从“食物”剩余的分量上来判断,相比起十年前,这次凶手作案后,就像是一口肉都没吃似的。”
“这就又回归到我之前的猜测上了,这两起食人案的凶手,可能并非是同一个人。”
“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