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
古玩店也算是目前最切合实际的了。
“师傅,您放心,这种事儿我可做不出来。我打算在魔都开。”
“魔都?”
“我总不能真跟您抢生意啊。”齐鸣嘴上这么说,但这却不是主要原因。博古斋这牌子立了20多年,早就稳如泰山,哪是一两家新店能撼动的。
他选在魔都,一来是为了父母,魔都离老家开车也就2小时。这几个月下来,父母的状态他也看在眼里,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京城他们待的,是真挺不习惯的。尤其是自家老爹,不是遛狗就是钓鱼,跟闷葫芦一样。
搬到魔都,他们住不惯可以回老家,来回都方便。
还有一个原因是童欣晴,她的公司,工作室,甚至她家就在魔都。以前没有工作的时候,童欣晴也都是在魔都度过。
如果齐鸣选择留在京城,那两人日后交往也多有不便。综合考虑之下,他才把自己创业的第一站,选在了魔都。
杨朝明思索片刻,认可的点点头:“魔都也是个好地方。有钱人多,艺术品市场也够发达。你到那儿发展,是个不错的选择。”
师徒俩这么一合计,去魔都确实不错,于是就开始讨论起来,从古董店的选址,到起名,聊的火热。
他俩讨论的热闹的时候,坐在一边一直没出声的林轩却是突然插话,道:“爸,我也要去魔都!”
这一下子,师徒俩齐齐看向林轩,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问道:“你!也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