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为光幕司,并准备派员监管。
监管皇家或朝廷经营的“企业”,在皇宋并非没有先例,相反还特别普遍,比如有一个官职叫做监在京宅店务,就是负责管理官方固定资产和贸易往来的。
而这位即将成为监光慕司的朝臣,正是后来做过监在京宅店务的苏舜钦。
而他李宁,则将在因功获封三班借职之后,以武官身份,权发遣提举光幕司!
而光幕司的职权,则全然按照他当初的建议,以及刻在格拉尼卡斯河畔盟碑上的条款,由各相关衙门抽调人手组织执行。
这意味着,光幕司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充作商队的护卫。也意味着他可以有自己的学校,培养所需的人才。
同时他还可以像个商业机构一样置地买房,然后再像个官僚机构一样,对某些政策指手画脚。
这样的好事,让李宁想起了天朝改制为某总公司的可怕存在。
被授权组建一个这样的可怕存在,李宁又怎能不感谢皇帝陛下的神助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