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但那是在境内,
现在是往境外,臣以为可以上调一些,男丁十两、妇女和孩童各五两!
若是按这个标准,五百万百姓中四成男丁是两千万两,妇女和孩童三千万两,合计五千万两白银,算是路上的吃喝等等,大约在六千万两。”
“陛下,臣以为可行,既然已经给了,也不在乎多这一千万两白银!”
“对,百姓们自发的去,朝廷也省事儿,皆大欢喜。”
“陛下,臣以为范尚书的提议合理,大明境内自耕农和佃户平均月入一两到一两二钱,按一两二钱算,十两银子差不多是八个月的工钱。
而农村一套带猪圈、厕所、半分小院的一家五口的土木坯房也不过二三两银子,哪怕弄点砖石最多不会超过五两。
迁移按日均三十里算,快则三个月、慢则四个月的时间,按这么算男丁的补偿盖个房子还剩余五两,五两足够他们置办所需的家伙事儿了,而妇女和孩童的十两就能直接存起来了。”
PS:有记载的是崇祯十三年有个叫傅尚志的人卖房,位置在正阳门大街,一座小型四合院,两间朝南,两间朝北,一间厢房,卖价只有三十三两,北京的一座四合院才这么点银子,农村那就更便宜了。
“相比于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的干农活,日行三十里的赶路就不算什么了,而且赶路我们虽然不能让他们吃太饱,但肯定比他们自家吃的要好。”
“哈哈,搞不好迁移路上还可能长胖了!”
“诸位,这只是我们的想法,可毕竟这是背井离乡数千里,百姓们怎么想都不好说!”
“给安家费不足以打动他们,那给地呢?人均五亩,男丁和妇女都一样,甚至……孩童也都给五亩,而且半价!”
“黄大人,您这小气了吧,学学太祖时期,直接免费用!”
“如果这还不够,那就前三年不用交税,第四年到第五年半税,第六年开始再交全税!若是荒地,交税就再推迟三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