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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9章 四级船政体系,对船员的保护(第2节)

为了督饷馆。

名字不同,但干的活是差不多的。

至于说还有一些漏洞,那等皇帝说完了,让他们提交计划的时候补上就是了。

“因为商船出发和回程目的地不同,为了方便商船的各种证件能及时审批,总船政司下设二级船政分司,沿海各省各一座,管‘批’。

分别是朝鲜的仁川、辽宁的大连、河北的天津、山东登州、江苏的苏州、浙江的明州、福建泉州、广东广州、广西北海、海南琼州、

安南岘港、缅甸的仰光、吉隆坡、苏门答腊的班达、吕宋的马尼拉以及扶桑北海道的钏路港‌,共计十六座。

具体来说这些沿海各省的分船政司的职责也有六个,一是接收总船政司发下来的空白符牌、文书、旗帜,并做好登记和管理。

二是接受商船出海申请,审核船主、船员、货物、航线等,

三是加盖舟山授权印章,发放合法出海证件。

四是按税则预收或核算税款;

五是分配护航编号,编入舰队编队,这里为了避免相熟,每一次出海都得与上一次的岔开,且护航海军无事儿不得与商船接触。

护航的海军船只与领队武将信息在出发前都是保密的,具体的操作朕还没有想法。

六是将每艘船信息造册,定期上报总船政司备案。”

“分船政司负责各省的海运审批,但每个省不止一座港口,少的三五座,多的二十余座,分船政司忙不过来,所以在每座港口设立一座三级港口船政局,管‘查’。

具体职责也是六项,一是对进出港船只实地检查,诸如商船大小、人数、货物、武器等,

这里有一点朕要重点强调,那就是上船的船员必须要严格的登记,上船多少回来多少,上去是哪些人回来也要是哪些人,

哪怕是中途因风暴、生病等死亡,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护航海军报备,说明具体情况,并由护航海军开具文书,

回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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