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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做个生意先(三)(第3节)

斌书看到了一个“人”,应该是。

看不清是男是女,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乱糟糟的,而且上面粘上了不少大块污渍。

那个人正背对着王斌书,两只手放于胸前,低着头,好像是在……吃东西?

一阵冷风吹过,吹的王斌书打了个哆嗦。

有点不对劲。

王斌书走到更衣室,把之前陈世美送给他的一套护具穿在了身上。这是他们那边镇暴部队所使用的盔甲,防护性能十分出色,无论是对利器、钝器还是火药武器都有着很强的防御能力。

护甲穿上,头盔戴上,将弹匣准备好,两把30发毛瑟全自动插在腰间枪套,手上再提一把勃朗宁自动步枪,使用.30口径,也就是7.62口径的全威力步枪弹。

将一切准备好之后,王斌书将店外的灯光全部打开,小心翼翼地走出了门。

走到距离那个人大概五米远的地方,王斌书这才看清了对方的具体模样:

那确实是个人,只不过,可能不是什么很正常的人。

他衣服上的大块污渍,全部是沁染的血液,而在他怀里抱着的,赫然是一支还在滴血的人腿。

不知道是谁的腿,但就从腿上残留的衣物来看,应该是个冒险者。

“砰——!!!”

没有任何犹豫,王斌书立刻扣动了扳机。

勃朗宁步枪的枪口喷吐出火焰,7.62口径全威力步枪弹喷射而出,其所携带的巨大动能瞬间就将这个“人”给击飞了出去。

这个家伙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八左右,但此时就像一个布娃娃一般,身体扭曲,重重地砸在了不远处的地上。

9毫米手枪弹都已经足够打死一头熊了,这是有案例的,虽然同样也有人类挨了几枪九毫米仍旧活蹦乱跳继续袭警的例子。

但王斌书手里的东西可不是什么九毫米‘糖豆发射器’,虽然这个糖豆发射器百分之一百也能杀人。

这可是七点六二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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