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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生不如死的被害人(第2节)

的……血洞!

面对这样一个恐怖的人,报警人吓得浑身瘫软,吓得魂飞魄散。

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咕噜的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到马路上。

等跑出去老远,才想起报警……

通过接警台调度。

警车、救护车,快速抵达现场。

可以说是奇迹,那个人居然没有死,被抢救过来。

但也抢救了整整两天两夜,生命才算是彻底保住。

被害人是一名男性,面部被破坏严重,分不清样貌,无法识别身份。

最可怕的是。

通过法医检查,该男人双眼缺失、双耳缺失、鼻子缺失、舌头缺失、四肢缺失……身上有被啃噬、撕咬、抓伤等痕迹。

留下这些啃噬、撕咬、抓伤的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人!

还在被害人的身上提取到多达五人以上的唾液、指纹等。

光凭这些线索,就已经可以确定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但一个很无奈的问题来了。

被害人失去了眼睛,看不见东西。

还失去了舌头,无法说话。

双耳缺失不说,耳膜还被利器刺破,连听觉都失去了。

因为被毁容,缺少指纹,连被害人的身份都无法辨识。

如何调查?

但也因为被害人太惨,也被伤害的太过恶劣。

更因为无法进行调查案件被上报,而后移交刑警大队。

最后,有一位老刑侦想到了一个办法。

耳朵听不见,眼睛看不见,没有舌头,还没有手脚。

不要紧。

当被害人身体康复,且嘴巴能动后。

这位老刑侦把一支笔放进被害人口中。

先是帮助被害人,让他知道是在写字。

让被害人明白警察是让他写字,帮助他。

就这样。

被害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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