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后,樊南醒来,小清躺在他旁边的病床上,一直是醒的,警察早就进来向她提取口供,可她一字不发,誓要等的她的南哥哥醒来再说。
这下醒来,警察开始录取口供……
事情其实很简单,山猛他们企图墙暴,结果未遂,原因是樊南及时赶到救助,然后是交火,发生刀械跟枪支交火,樊南属于自卫。
自卫是没错,问题是他自卫的有些过头了,三个人:
山猛面部受到重创,额骨严重受损,眼眶中度受损,整个鼻梁塌陷,以后肯定是不能靠鼻子去闻东西,简单的说,整个脸毁了,丢去韩国整容也白搭。
兵子,背部脊椎骨架被樊南用砖板敲的完全变了型,命是保住了,人也瘫了,以后只能在轮椅上生活。
另外一个,双手手指被踩碎,踩裂,踩变形,就算勉强接好,骨质再生,手爪以后也是个畦形,没有什么功能了,加上一只脚骨头被踩碎裂,脚筋被扭断,算是个二级残疾人士。
看到医生得出的结论,市区几个警官皱起了眉头,全场的警察都倒吸着凉气,不是他们没见过残疾人士,而是没见过一个几十秒之内就把两个活生生的人摧残成这样,凭一双拳头,凭脚底板,凭砖头。
砖头造成的后果是最轻的,因为脑袋破了,流点血,缝缝针修养一下就没事了,可一双拳头硬是把人家的面骨打凹进去,一双脚低板几下把人家的手指跺碎,把人家的脚骨踩碎,脚筋踩断,这人简直就是个暴力分子,再严重点,那就是个虐人机器,大家完全相信,他要是愿意,这几个人在他手里要死都是几秒的事。
所以,这次的口供显得特别注重,对樊南的身份也一查再查,可他们怎么查,所得的结果都是:樊南,23岁,乌龙小区居民,没有前科。
23岁以前,除了孤儿院的一点点信息,其他再无。
一问,我失忆了,我自己都想弄清楚,我怎么告诉你?
最后,市区最高警官接到一个神秘电话,樊南就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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