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他会被胎毒泡得鼻青脸肿的。他却仪表堂堂,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他的皮肤很白,就像绝大部分的文人一样;但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颖又骄傲,看着我甚欢喜。相比之下,一直被我称之“玉树临风”的兄长,可就逊色多了。他一见我,愣了半晌,之后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你,还活着?”我亦愣住。他似乎已觉自己失言,忙做言语掩护。
或许我是被水泡得久了,头有些晕。非但不感谢,反而说了一句:“王爷,可别踩疼了杜若。”
他眼眸突然变得深邃,小道:“姑娘莫非以为,这些杜若,比本王的救命恩情还重要吗?”
我甚配合地点点头。
“姑娘若是喜欢这些杜若,改日我差人给姑娘送去过去就是了。”
我一下子机灵过来:“杜若倒是不用,我要这些草做什么?素闻王爷弹琴弹得好,王爷若是真想讨我欢心,便在杭州西湖畔为我弹琴可好?那时,我自会出现。”
他甚豪爽地答道:“好。”
我浅浅地笑着,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我知道,其实把我推入这场宫斗中的,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
我向贾似道笑笑,到了个万福。贾似道有些赞许地摸摸胡须:”姑娘甚是聪颖,胡家也是出了姑娘这位才貌双全的女子。“
我笑笑:“东西会按时送到,丞相无需担心。”
他脸上的笑容却有几分讥讽,我不明所以,只是微微笑了笑。他叫人捧来一匹粉色苏锦:“粉色娇嫩,你身上的这件,颜色怪得很。”
我微微有几分尴尬,道了声万福,匆匆离去。路旁不时有几只蟋蟀,猛的吓人一跳,我几乎是小心地跳过去。
身后的风景,竟如此灿烂。那日的一切,已成为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