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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得一个筋斗一个筋...(第3节)

大的反应,若换成普通人,那还得了,还不被这本书弄得疯癫痴迷。

这书若印出来,再好好宣传一下,卖他个几版应该不成问题。

明朝的书都使用雕版印刷,一个雕版做出来之后,最多印三千本,字迹就会模糊。

也不用卖太多,三四版就是一万多册。以这本书的质量,一两银子一本……不二两银子一本也算是便宜的。每本书的成本也不过几百文,哈哈,只需半年时间,一万多两就这么赚出来了。

如今话本书不好卖,那是因为好书难求,其实市场还是非常庞大的。如今,这么一本有大红潜力的书活生生摆在自己面前,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哈哈,我要发财了,一万两,不,也许是两万两……这保定府中又有谁能在半年时间赚这么多钱。等到书出完,我且将家里的宅子翻新一下,再买他几百亩地……对了,再娶一房小妾。”

林老板两眼全是金光,喉头上下涌动,再没有昨日“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低头读《论语正义》时的文采风流。

在屋里狂笑了半天,他又突然想起出一本书怎么这也得四万字,可自己手头的稿子也不过区区十来页,剩余部分还得去向苏木讨要。

苏木那边肯定是会开出价钱来的,搞不好还会敲自己竹杠。

不过不要紧,苏小官不是说得明白吗,他也是第一次写文,肯定不知道市面上一个好作者的价码。

再说,读书人的脾性我也明白得很,君子不言利,四书五经、科举仕途在是正道,一说起钱好像就有辱圣人之道似的。

我当初不也是这样,屡试不中之后,为了生计,这才做了商贾,这才体会的金银的好处。若是当年不走出这一步,又如何能知道富家翁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如果苏木也是这样的书呆子,随便打发他几两银子就是了。

他一个名教中人还能同我斤斤计较,锱铢必究,丢了读书人体面不成?

正狂笑中,林老板突然想起苏木昨天离开书坊时说过的那句话:“其实,我来老先生这里是因为你同我恩师有旧。其实,这保定城的书坊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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