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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汇报进展(第2节)

确凿,当前并无证据可以证明那帮人和意图纵火的那帮人有联系,确实不宜量刑太重——倒不是为了什么伦理舆论,而是为了朝廷法治的严明,以免日后有人效仿,致刑法滥用,伤及无辜。

赵旸真正有看法的,是官家对此的判决。

毕竟他这边正与曹佾想方设法要提升宋国军士的名声及待遇,可没想到官家还是习惯于将罪犯充军,难道军队是藏污纳垢之处么?

赵旸本意是叫曹佾上奏,但曹佾没敢,于是赵旸自己上奏,陈述了不应沿用旧制将犯人刺配充军的道理,军队即是军队,并非收容污垢之处。

官家看罢后觉得不失道理,招宰辅诸位相公商议此事,几位相公也知道赵旸正致力于提高军队的舆情、地位,倒也不甚意外,讨论一番后赞同了此事。

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事,那些重犯即便不刺配充军也大有去处,别的不说,就说三司衙门辖下成百上千的矿山,就缺的是采矿的人手。

于是经政事堂一致赞同,官家当即下诏,从即日起取消“刺配”旧制,日后重犯不再发配充军,而是经大理寺裁决后择定“服刑”之处。

这条诏令,也算是赵旸影响了大宋,不过由于反映过小,在朝野都未引起多少关注。

二月中旬,赵旸带人于城外测试了一种磨盘大小的火药爆弹,因爆炸声响如天上惊雷,掀土飞石,威力巨大,故已担任火药案案使的沈遘将其命名为“震天雷”。

经测试,仅一颗震天雷,就能将一间普通泥瓦民宅炸地坍塌,威力已着实不小,若是从中添加铁丸、铁蒺藜等物,毫无疑问能在战场上大有作为。

只不过一颗几十千钱造价,还是让范纯仁、钱公辅、吕大防等人连连摇头,觉得将这一颗几十千钱的火药弹送上战场供军队使用,还不如发付等额的犒赏,那岂不是更能激励士气?

但沈遘不以为然,反驳道:“有士气就能打胜仗?”

的确,包括禁军在内,宋国军队当前的情况是即便有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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