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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县衙的收入(第2节)

税有多少,这笔银钱先单独留存不要动用,本县有用处。”

“是。”

“另外现在县衙的开支太大,府库内的钱粮一旦支撑不到五天,就要立即向本县禀报。”

“是,小的记下了。”

待打发走了来君诚,李唐便一个人在三堂内谋划自己的赚钱大业。

如今县衙的税赋收取都要依靠各地的士绅,那些士绅就如同是朝廷的“税务代理人”一般,基本上是掌控了县一级以下的政权。

明代的县衙想要收税、缉拿盗贼、发布政令等等,都需要各地士绅的配合、协助,光凭县衙本身是无法运转整个县的。

这就是此时大明政治制度的弊端,正所谓皇权不下县、县官不下乡,原本明太祖朱元璋制定这套制度的时候,本意是想最大程度的避免官府对百姓的骚扰,让地方上可以自行治理,朝廷只掌控大政方针。

在朱元璋希望用这种方式减少官员盘剥百姓的机会,百姓自得、官员自在,双方各司其职、各行其道,让乡绅充当二者之间的缓冲,可以说当年朱元璋的本意是很好的。

可是时过境迁,这套制度却造成大明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极度削弱,甚至可以说已经被地方的士绅势力架空。而百姓受到的盘剥却一点没少,反而因为官绅勾结越发的严重。

李唐甚至认为,大明朝的败亡,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执政的粗忽,用后世的话讲,就是政权对地方的动员力、掌控力严重不足,所以大明朝在面临内忧外患的时候,根本无法调动地方上的庞大人力、财力、物力,无法完全发挥自身实力。

而且各个士绅家族也是盘根错节,到了如今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势力,让大明朝已经没有改变现状的可能,至少在不打破现有平衡的前提下,是没有这个可能了。

这就让李唐的一些计划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自己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前,还不能直接与士绅势力发生冲突,只能在“规则之内”尽可能的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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