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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我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第3节)

屠城?

如果只是为了让楼兰国臣服,他明明只需接受奇布楚的献城投降便是,完全没有必要将其杀死,然后再公然以屠城相胁。

这么做怎么想都弊大于利,无论是对刘据的名望,还是对大汉的大计都没好处。

于是两人在路上就已私下商议,这回见了刘据,于公于私都一定要向他谏言,断然不能让他再做这样的糊涂事。

至于送回长安的捷报羽檄,也需要一起商议一下如何去写。

这羽檄刘据写得,赵破奴写得,司马迁也写得。

三人一个是将军,一个是护军,一个是监军,都有战报奏疏直达未央宫的特权,算是互相监督、三权分立的状态。

如果三人能够达成统一意见,只报喜不报忧的话,有些容易引起刘彻不满的细节上的事就能隐瞒下来,甚至谎报冒功都可以办到。

当然,司马迁并不想谎报冒功。

他只是出于对刘据的欣赏和敬重,不希望刘据因为此事受到责罚。

而且他觉得这件事必定会成为刘据的人生污点,如果只是这一回,并且没有造成太大影响的话,他还可以在史书中“艺术性”记载。

可如果刘据始终如此,那他就算想“艺术性”都不知道该如何“艺术性”了……

于是当司马迁和苏武一同抵达楼兰国,所有重要将领齐聚一堂开的第一场碰头会中。

司马迁作为历史上曾因头铁被刘彻除以腐刑的头铁王,并未与赵破奴等人私下商议,便主动提出了谏言:

“殿下,下官私以为此战中楼兰王已出城投降,殿下仍下令杀他尤为不妥,还有殿下当众以屠城胁迫楼兰臣民,亦非大汉之王道,恐怕适得其反。”

“末将附议。”

“末将也附议。”

赵破奴等人见有人头铁带头,当即一同表达出了憋在心中几天的想法。

然而刘据却笑着摆了摆手:

“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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