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和非计划性。
田赋和上供物料的征收、调拨虽然有实物数量的信息,但由于征收物种类繁多,彼此价值差异甚大,无法靠实物数量统一度量价值,在民运体制下,对百姓而言,又需要考虑运输劳役,由此更增强了实际负担的不可计量性。
至于徭役,作为活劳动资源不可存储,其收支统一于劳动者的应役过程,无法事后稽核;而不同徭役项目或同一徭役项目在不同时间的实际负担存在很大差别,因此也就不存在核算的可能和必要。
单论赋税而言,在国朝官府内部,田赋额存在两套数据系统,一套是依托黄册,自编户而甲、里、州县、府、司、户部,层层汇总下级夏税、秋粮额,继而上报的系统,这套系统的数字是均质的“税额”。
另一套则是户部根据国家需要,给各布政使司和直隶府州下达勘合文书(给布政使司的是照会、给直隶府州的是札付),让其调拨一定数额田赋到指定地点的衙门或粮仓的系统,这种税粮解纳责任的分派,称作“派拨”“坐派”,这套系统的数字意味着与仓口和运输劳役绑定在一起的、不均质的负担。
将自下而上的黄册田赋额汇总上报,和将自上而下的坐派田赋仓口粮额拆分后下达给下级衙门,就是布政使司和府两级官府田赋征管的主要核算工作,各省直黄册所载夏税、秋粮额,就是户部坐派起运仓口粮额、存留支用粮额的数量上限,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二者形成了对等关系。
然而太祖朱元璋设计的这卓越模式,此刻却是充满了隐患,一方面各类赋役负担不断加重且变动不定;另一方面,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使得负担分派不均,最终导致王朝各地出现了以逃户和税粮拖欠为表现形式的财政危机。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将负担轻重与百姓的负担能力高低相互匹配,也就是贯彻均平原则,才能确保赋役征发的可持续性。
但是这个念头刚一出现,瞬间就在脑海中烟消云散了。
因为丛兰突然想起张敷华刚刚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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