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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崇祯:太祖,你错了!(第4节)

是说每个月一千两百多块钱。)

以海瑞威力,他母亲60大寿,才买上两斤肉,平时压根不进荤腥的。

按照大明的赋税和徭役,如果不被剥削,普通百姓的收入都比县太爷高。

“十年三十年的寒窗苦读,期间不曾有任何的收入,吃了那么多苦,智商超绝,从十多万人之中脱颖而出,却连百姓的体面都没有,这怎么可能?”

“相比宋朝的时候,令每月二十千钱,禄粟月五至三石,这还是基本工资,已经是明代县令的5到10倍以上,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均由政府埋单,数量也相当可观。”

“所以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张居正一条鞭法之后,贪腐早已经从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

崇祯目光灼灼,如钉子一般,看着他,“什么明规则?”

屈仙明被盯的心里发虚,咽了一口唾沫,“火耗!”

一条鞭法之前,农民的上缴税收是各种杂七杂八的各种实物,有大米的缴大米,有布帛的缴布帛。

当法令没有标准和规则的时候,是最容易有空子钻的,官员借此大发其财,各种手段捞钱,比如说农民缴纳的布帛和粮食质量有问题,需要多缴纳,比如农民不给官员好处,官员就各种挑刺。

这就是潜规则。

可一条鞭法实施之后,所有的纳税大多直接折算成了白银,别的东西不要了,农民也需要到市场上把米卖了换成白银缴税,这样一来,就把漏洞给堵死了,因为白银的成色是标准品,地方官没法挑毛病。

各个地方总不能把全国的碎银都交到朝廷去,否则朝廷又得晕了,各级州县需要将碎银子熔炼后再铸成标准的银锭即官银,统一运往京城。

由于老百姓的的碎银子纯度质量不一,加上熔炼铸锭的过程中一定出现损耗,

比如江夏县收了1000两的碎银,但是熔炼成大块银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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