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大明朝堂,则是发生了一件大事。
陈演被大明皇帝赐死了,这个崇祯的头号宠臣,原本以为可以安枕无忧的家伙,被斩首示众了。
陈演才能平庸,为人刻薄。
厌恶副都御史房可壮、河南道张煊不受他控制,借着推举阁臣的时候向崇祯帝进献谗言,房可壮等六人被贬职。
在陈演的诋毁下,王应熊被诏回京,不久放还。
朱常淦之前压着没有放出来,趁着刑罚改革的时机,让锦衣卫堆砌明正典刑。
你们不是喜欢祖制吗?
那就让你们感受祖制的威力,朱常淦推行明初洪武皇帝对官吏犯罪实行“重罪加重原则。”
“重惩贪吏”,并敕令刑部,官吏受赃,连同行贿者一并处罚,“徙其家于边”。
除了四赃,即监守自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坐赃。
明初时,《明律·刑律》专设受赃之门,内有“官吏受财“、“坐赃致罪“、“事后受财“、“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家人求索“、风宪官吏受赃、私受公侯财物、“克留盗赃“等详细律条。
这些在大明中后期已经几近被废除的刑法,再次被朱常淦推了出来。
除此之外,朱常淦还加入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客观性违法受罪体系。
朝中百官无不惊骇。
一下朝,这些文官、武将围堵在孙承宗的府邸之外。
孙承宗作为大明朝的首辅,作为三朝元老,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众人的打算,“回吧,你们能做的我能做的,都很有限,此一时彼一时,陛下已经不是当初继位时的陛下。”
“洪武爷当初我们文官也不是这样,不要以为手里握着的就一定是自己的,不是吗?”
说完,便让管家关上了大门。
不仅如此,孙承宗还勒令自己的子侄不准参与此事。
他儿子孙铨不解质问孙承宗,“父亲,难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