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朱简烜决定直接把清吏司拿出来,当做吴国中央朝廷下属最高级别的独立部门。
同时将部分清吏司功能调整合并,将部门总数量控制在二十个左右。
未来根据情况给部门提升品级。
文化司:负责冠服、宴会、赠谥等礼仪事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文化事务,对外交流和接待的外交事务。
勋封司:负责文武官员封爵、褒赠、袭封、继承等相关事务。
教育司:负责学校和科举。
选官司:负责官员选拔、升迁、除职。
考功司:负责官员的考核、监督、处分。
税务司:负责王国所有税收事务。
财政司: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
民政司:负责户籍管理、组织移民开荒、土地房屋产权、社会保障救助等民事政务。
坤舆司:负责勘探、绘图,森林、矿产资源管理,气候检测记录。
军务司:负责军事技能、武器、武举、征兵、训练、卫戍、品级、俸禄军队相关政务。
交通司:负责车马、船舶、道路、港口、码头、驿站管理。
建设司:负责官方庙坛、宫府、城郭、仓库、营房、道路、码头、陵寝、坟茔等设施的营建事务。
都水司:负责河流、湖泊、航道、水文、水库、水坝、桥梁、船只的勘察记录管理和修缮事务。
工商司:负责制定工商业发展规划,负责工厂和商行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市场监督和管理,负责专利登记和保护等工商业事务。
刑狱司:负责起草和修订律令,承担官方的公正和鉴定事务,负责讼师和监狱的管理,但不再负责审判。
审理司:负责审判,承担事实上的王国法院体系的管理职责
卫生司:负责国家医疗、卫生事务管理,负责医生和医院相关事务。
储备司:负责金银、矿产、钢铁、粮食等战略资源的整合储备,负责筹备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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