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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四章 日本的“明吹”(第4节)

。”

德川家治听完沉默不语,脑子里面正在疯狂的转圈。

把乱民和浪人送出去好像确实是好事。

无论是土屋正延,还是德川家治,抑或是田沼意次,都没有考虑过领事裁判权这件事情。

在朱简烜前世的现代国际关系中,领事裁判权当然非常敏感。

现代国家无论大小,名义上都完全平等的,同时这些国家互不从属,也就是完全独立的。

在那样的环境下,授予外国领事裁判权,意味着丧失司法独立,当然无法容忍。

但是在传统的神洲文化圈子内部,却根本没有领事裁判权这个概念。

神洲中央王朝帝国的皇帝,与周边其他国家的君主,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周边国家本来就是中央帝国的藩属。

至少要名义上承认是藩属国,才能进入这个圈子来说事儿。

在神洲帝国的皇帝看来,让边疆的蛮夷自己管理自己,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典型治理方案。

从汉唐直到明清,在神洲天朝疆域内外周边,都有大量番邦土司。

神洲皇帝不觉得这是什么领事裁判权。

只是因地制宜。

包括明朝和清朝前中期的澳门,在中央朝廷的政治逻辑中,也都只是一个夷人土司。

澳门的葡萄牙人要配合大明军队作战,为大明官员和皇帝搜寻呈送西洋事物。

大明管理当地事务的县令和衙役,都可以直接到澳门当地去抓人并审判。

当地葡萄牙人当然没有说实话,但对于明清朝廷的要求却也只能配合,做的事情也与土司没有区别。

在神洲周边的藩国一方看来,神洲皇帝本来就是自己的宗主领袖。

天朝宗主皇帝安排官员,管理在藩属国境内活动的天朝人,本来就是合理合法的,还能给藩国减少很多麻烦。

下国官员不知道如何处置上国百姓,有上国天使常驻本地亲自处理,那当然是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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