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霍恩的要求,每个乡都要有3-5个市镇作为司铎修会的行政驻地。
这些市镇中心基本都是从集市、小镇与大型村落改造而来,基本都是那套教堂、市政厅、钟楼的模板化改建。
当然,由于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这些市镇都有不同的变化。
比如郎桑德郡由于经济良好,所以大都是标准模板化市镇建设。
而其他平原郡,由于财政问题、控制力问题等,往往会把教堂、市政厅、守夜人办公室三合一。
像山地郡的司铎市镇,更是教堂、市政厅、守夜人、诊所、学校、军械库六合一,基本就只有一个教堂庭院搭配一个信民广场。
大多数时候,还会再增加一个香肠腊肉工坊与皮革鞣制工坊。
同样地,这些小型市镇也在大量吸引工匠和店铺主,很多相对富饶或地理位置优越的市镇,都开始出现了常驻的店铺。
大量原先庄园和乡村里的优质人才都在涌向这些市镇,甚至在倒逼各个百户区修建道路。
不然大家有什么事都往这些小市镇跑,祈祷的、结婚的、看病的、参军的、上学的……
那些过于离谱的泥路,实在是影响乡民们的日程。
不要以为乡民的意见不重要,这也是底层修士的升官指标之一。
谁家乡民找到当地代表或者找到元老告状,就要被记录在案,严重的甚至要调查。
哪个百户长敢乱搞,当地的修士长第一个不同意。
当然,由于目前人手不足和相对幼稚的法律与制度,这套系统只是起部分作用。
也就是这个乡有用,换到另一个乡就不一定有用。
甚至有时候具有极大的随机性,与元老或者民意代表利益相关就忽略,没有利益相关才会看心情办理。
在各级修会内部,很多时候上级修士为了直属修士能老实干活,同样会帮忙把一些“小问题”掩盖起来。
这就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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