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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章 土地(第2节)

有郡守之后,在幽州就没有正六品的位置空缺。

不得已,最后还是苏绰拍板,将他安排到了定州,担任定州录事参军一职。

录事参军这个职位本来是军中的职位,但是被苏泽设置在州一级中,这个职位定为上州正五品,下州正六品,定州正好是下州,这个职位正好合适。

定州录事参军的职责,是负责纠察六曹,相当于如今检校郎的职责,所以贾执也加了一个检校郎里行(见习)的别官,以后他与检校郎一样,可以直接向苏泽上密扎,或者也可以通过检校郎的途径直接向政务堂写弹劾的奏章,独立行使监督权。

录事参军还有一个职责,就是要配合州刺史,协助进行诸县的上计和每年的考核。

这同样是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这等于掌握了一州纠察的权力,地位超然。

贾执在得到了这个职位后,却有点开心不起来。

监察官员,都是要靠着得罪同僚才能出成绩的,虽然晋升比较快,但是贾执毕竟是世族子弟,他内心中不愿意做这个得罪人的差事,可偏偏为了家族又推脱不得,只能接受了任命上任。

斛律归汉原本是从七品的县长,所以他被晋升为从六品的定州判司。

判司,是负责一州刑事冤狱的官员。

政务堂一直在改进北魏的司法体系,简化合并各种罪行,将律法条文更规范化,但是基层的司法水平依然堪忧。

这也是正常的,无论是原本的官员选拔体系,还是通过崇文阁取士,本质上这些官员都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律法学习,能够囫囵断案就不错了。

农业社会的司法逻辑,和商业社会的司法逻辑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商业社会的法律体系,其实说白了是为了商业服务,所以会更重视辩论和律法条文的解读,这种司法攻防本质上就是讨价还价。

但是农业文明的法律体系,最主要的工作还是维稳,甚至还要承担一定的惩恶扬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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