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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画血符,九天昏迷(第4节)

看样子,这是野物互殴留下的。

就这么边走边辨别周围情况,玩味地捏捏下巴,野物们这架打得凶残啊,竟然把脑袋都给生扯断。

这是什么物种?

以后再也不能来这深山里,躲灾不成,再被野物五马分尸,那可就糟了。

他走了整整三天才走出来,倒不是迷路,是身体虚,本来还想扛一些野物给九天回去打打牙祭。

实在扛不动,就只扛着一头相对完整的狼。

很庆幸的是,他一路往北走,竟然找到了丢掉的上衣、鞋子,也找到了当初想过夜的山坡。

在山坡上也找到了来时戴的帽子,捂脸的大方巾,还有菜刀。

只是这衣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扯破了,许多裂痕,勉强遮住肌肤。

他找到了下山的路。

庆幸的是,他在山里走了三天,都没遇见一个野兽。

他把狼放下,穿好鞋子,去水潭边洗脸,顺便看看自己的眼。

不负所望,眼睛果然恢复了正常。乌黑细长的凤眼,即便面色有些苍白,还是十分……漂亮!

他把头发梳理一下,重新挽了发髻。

在水潭附近发现一只死去的花豹,死法也惨,竟然是被什么东西爆头。

这武力值可以,他有些羡慕。如果他哪天一拳爆头,第一个就先把那个叫阳盛的家伙给爆了。

他把花豹扛上,那只狼也扛上,下了山。

用帽子和大方巾把自己的头脸都捂住,得益于这一个半月的调养和锻炼,尽管有些虚弱,扛着花豹和狼也还撑得住。

下山后直奔县城。

在县城把花豹肉卖给了酒楼,皮子没卖。

他打算做个皮褥,冬天太冷,给九天铺上,应该很暖和。

狼肉和狼皮都卖了,去摊位上卖面具的地方,买了一大一小两张寻常面具,遮了美貌,在饭馆里饱食一餐,在铺子里又买了一些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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