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日的时间就会结束。
“这皮肤未免太白了,就算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也远远不及。”张谌抚摸着自家肌肤,眼神中露出一抹莫名之色,再看看地上的人皮,二话不说直接点燃炉火将人皮烧了。
蜕皮这种耸人听闻的事情,还是不要传出去了,万一被村中百姓误会为异端,到时候还是一场麻烦。
而且这人皮不能留,万一这世上有什么怪异的家伙能借助人皮害人,暗中诅咒自己之类的,到时候可是麻烦了。
张谌将死皮焚烧干净,然后才煮好了早饭,吃了一碗肉汤之后,满脸欢喜的走出房门,此时天边太阳已经升起,阳光照射在张谌的脸颊上、肌肤上,张谌忽然心头一动,只觉得眼前世界似乎不同了。
他的肌肤似乎能感知到空气的流动,能感知到山间的风、感知到天空的阳光,似乎能捕捉一些莫名信息。
每一根汗毛此时都似乎化作了探测器,捕捉到空气中的信息后,传入血液内,然后由血液传入了大脑。
“好奇怪的感觉!”张谌站在原地呆愣了片刻,摇了摇头向着山中走去。
皮肤能感受风的流动、感受冷暖并不稀奇,普通人的皮肤也能做到,只是他的感知更加敏锐罢了,他以为是自己肌肤新生,对于空气中的气流感知比较敏感罢了。
此时张谌的血液已经重新填满,并无往日里那种晕厥感。
要知道从张谌制造陶瓷哨子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日,张谌填补了血液倒也正常。
“家中的筐篓似乎不够用了,伴随着抓来的野鸡、野鸭越来越多,我还需编织一些筐篓才行。”张谌走在山中,一边走着一边训练鹰隼。
检查了陷阱,陷阱内今日是一只兔子和一只山鸡,张谌将猎物收了后,向着溶洞方向走去,他要去喂自己的大黄蜂。
数日的时间过去,大黄蜂巢穴已经有了婴孩头颅大小,看起来有了些规模,一只只大黄蜂不断在巢穴内忙忙碌碌进进出出,辛勤的劳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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