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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八章 世仇(第7节)

商都知道,想让老百姓掏钱,就得精准戳中他们的需求。

那这位老哥的需求是什么?

这就得说回他爱打拳这事。

能给自己打毁容,这都不是一般的爱了,有点疯魔。

这么爱的原因,个人追求,喜好,都是有的。

但还有一个关键点。

说起来,是一个后世被说烂的词汇。

原生家庭。

老哥出生在纽约,但血缘很复杂,真就契合了北美的“鸡尾酒”风格。

老爸是爱尔兰和德意志混血,老妈是不列颠和加拿大法裔混血。

五岁时,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带着他改嫁给了一个红脖子警察。

他这就算倒了大霉。

红脖子大家都知道的,最厉害的就是挥鞭子。

现在不让抽黑人了,就抽他。

给他打的呦……

白人警察,那体格想想就知道。

他妈则不管这些,毕竟还得依附于对方。

这位小学开始就视阿里为偶像,开始练习拳击。

潜意识里就是想保护自己。

骨子里是个可怜人。

在暴力的家庭氛围中,很容易埋下了暴力的种子。

他没有去胡乱使用暴力,而是合理合法的发泄在了拳击台上。

这已经算是好人了。

总比一代代往下传,自己也打老婆孩子好。

儿童时期遭遇的困苦,会影响一个人的一身。

这就是所谓的“原生家庭”。

仇恨的种子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所以张远猜到,他打拳不要命,多半和童年有关。

同时在查看对方资料时,还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户籍”。

从小受虐,自然憎恨继父,以及“帮凶”亲妈。

他妈是英格兰人合法兰西人。

而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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