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知道,想让老百姓掏钱,就得精准戳中他们的需求。
那这位老哥的需求是什么?
这就得说回他爱打拳这事。
能给自己打毁容,这都不是一般的爱了,有点疯魔。
这么爱的原因,个人追求,喜好,都是有的。
但还有一个关键点。
说起来,是一个后世被说烂的词汇。
原生家庭。
老哥出生在纽约,但血缘很复杂,真就契合了北美的“鸡尾酒”风格。
老爸是爱尔兰和德意志混血,老妈是不列颠和加拿大法裔混血。
五岁时,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带着他改嫁给了一个红脖子警察。
他这就算倒了大霉。
红脖子大家都知道的,最厉害的就是挥鞭子。
现在不让抽黑人了,就抽他。
给他打的呦……
白人警察,那体格想想就知道。
他妈则不管这些,毕竟还得依附于对方。
这位小学开始就视阿里为偶像,开始练习拳击。
潜意识里就是想保护自己。
骨子里是个可怜人。
在暴力的家庭氛围中,很容易埋下了暴力的种子。
他没有去胡乱使用暴力,而是合理合法的发泄在了拳击台上。
这已经算是好人了。
总比一代代往下传,自己也打老婆孩子好。
儿童时期遭遇的困苦,会影响一个人的一身。
这就是所谓的“原生家庭”。
仇恨的种子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所以张远猜到,他打拳不要命,多半和童年有关。
同时在查看对方资料时,还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户籍”。
从小受虐,自然憎恨继父,以及“帮凶”亲妈。
他妈是英格兰人合法兰西人。
而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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