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布鲁克林区都是纽约最烂的地方。
这里十九世纪初期时只是一个大家族的农场,后来分割地皮,建造起房子,形成了现在的社区,最后在人们投票认同下划归纽约市,成为纽约五大区之一。
外界将应召女郎、瘾君子和无业游民的生活环境称为富有乡土气息、环境适宜居住,大概是觉得这里的蟑螂生命力太顽强值得夸奖一番。
也因此,艾玛对于老板选择的住址一直很不理解。
这里是混乱和罪恶的温床,治安差到走个夜路都要小心遭遇流氓、混混或者向你推销洗衣粉的小屁孩。
一开始看到老板这个肥羊的时候,她其实也打算干一票的。
但考虑到一顿饱不如顿顿饱,加上她男人在斗殴中被捅死,两个小的没长大,她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大概率打不过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便也遗憾的放弃这个念头,当起了保姆。
将老板沾满孩子气的内裤扔进洗衣机,粗暴的收拾好他东一榔头西一榔头扔得满地都是的模型零件,艾玛拿起拖把开始拖地。
房间里传来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那是老板在工作。
老板是个华人,这在布鲁克林区相当罕见,布鲁克林区曾经是黑人等少数民族的聚集地,混乱是这里的底层色,除了偷渡客,这里基本没什么华人。
他似乎是个孤儿,无亲亦无友,她在老板家里工作了四年,从没见过家里来人。
每天清晨六点钟醒,老板吃过早饭后就马不停蹄的坐在电脑椅上码字,一直到临近中午十二点,简单校对一遍后,发送到站。
之后他就会看各种各样的视频、书籍消磨时光,偶尔会玩会子游戏,看看评论,接着太阳下山,一天过去,他在临睡前看着小电影偷偷摸摸的导一次,然后陷入酣眠。
据说他写的还挺火,艾玛听过几本,都是些让她听不明白的书名。
什么“神秘的主宰”、“超越神灵的机械工”、“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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