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娜哈可以吃肉的时候,她的第一顿肉食,就是牛肉,不是那头奶牛的肉,而是一头摔死的牛的肉,那头奶牛在云初手中只待了九个月,就被当时的部落头人给夺走了。
当然,那头被吃肉的牛,也是被云初弄到高崖边上才失足摔死的。
从那以后,只要到了娜哈生日的时候,云初总会给她弄一顿很好吃的牛肉。
浸泡过一天一夜的,暗红色的牛腱子摆在桌案上,云初轻轻地用木棒捶击,等牛肉的纤维被锤散之后,就用麻布紧紧地包裹起来,这是娜哈最喜欢的部分。
满是淡黄色油脂的牛腩,被云初切成了大块,用一块干净的青砖压着在水里继续浸泡,直到需要下锅的时候再捞出来,青砖会有效的将牛腩中不好的味道吸收掉。
大块的姜与整棵大葱丢进冷水锅里,加上大量的黄酒,就把包裹好的牛腱子跟水淋淋的牛腩倒进锅里,用大火烧开,半个小时之后,把肉捞出来,晾干,原汤倒掉,重新加热水煮牛肉。
每到娜哈生日的时候,这个孩子就显得很不活泼,即便是在云初煮牛肉汤的时候,这孩子依旧搂抱着云初的腰,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怎么样都不肯松开。
云初将一些药材包进麻布里,丢进锅里,再把炉子里的火撤掉一些,让锅里的汤微微冒着泡。
“我喜欢吃牛肉。”云初背后的娜哈小声道。
“我知道你喜欢吃牛肉。”云初的回答一点营养都没有。
“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塞来玛。”
“不,你其实非常喜欢塞来玛。”
“哥哥,你说她是不是还活着?”
“很难说,她有可能病死,有可能在放羊的时候被狼咬死,甚至有可能被人杀死,或者被人抢走卖到很远的地方,总之,羯斯噶是个蠢货,他没有能力保护塞来玛。”
“是啊,是啊,羯斯噶太蠢了,他甚至不如旱獭聪明,更不如我们两个聪明。”
“这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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