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脸上,边舔边说:“你要是没事的话那天和我一起去要饭呀!”
陈顺:?
“你比我矮一个头,看着年纪就小,到时候你就直接在地上爬,说是摔断了腿,哼哼唧唧叫就行其他的词我来说。”
“肯定能要很多钱,到时候我们俩五五分呀。”
陈顺:……
陈顺默默咽下粥,拒绝的非常果断:“不去。”
“真的能要很多钱,我听说你读的那个学堂是一个月三块大洋是吧?要不是你要读学堂,你爹娘也不会把家里的房子租给我。运气好的话,你爬一天能把你一个月的学费爬出来。”
“不去。”陈顺继续拒绝。
安悠悠有点不高兴了,啪地一下把碗放在桌上,一副气死我了不吃的样。秦淮特意看了一眼,碗被舔得干干净净,不用洗的那种。
“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回事?年三十这么好的要饭机会,十三要去福记干活要不了饭就算了,你又没事,不就是在家里看书嘛?什么时候看书不行?你还真打算当读书人,考那个什么大学去政府上班啊?诶,听起来好像也不错,我听他们说去政府上班一年可以贪好多钱。”
安悠悠说着说着两眼放光。
陈顺缓缓问:“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要饭?还连带着一直劝江卫国不要在福记做工了和你一起去要饭,就算你是三足金蟾,可三足金蟾也不都是要饭的。”
听陈顺这么说,秦淮确定陈顺也是精怪。
刚才陈顺和安悠悠吃饭的时候秦淮就有点看出来了,安悠悠作为唯我独尊的老大,饭要吃与众不同的,房子要住最好的,就连被子也要盖两床——即使两床被子压在身上有点重,且安悠悠一点都不怕冷,但这就是老大的风度。
可刚才吃饭的时候,安悠悠和陈顺是平分锅里的粥的,安悠悠喝三碗,陈顺也喝三碗。且陈顺喝得慢,安悠悠率先喝完三碗后没有抓住机会给自己多盛一碗,而是开始默默舔碗。
安悠悠在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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