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裹着厚厚的棉衣,也时常被那股钻骨的寒气冻得浑身哆嗦。许多战友因为靴子整日泡在冰冷的泥水里,脚上都生了冻疮,每天训练结束之后,营地里都是一片骂娘。
不过拉曼不在意这个。
他是个特能吃苦的人,来自坎贝尔公国最穷的村庄,不同于那些娇生惯养的市民。
给德里克伯爵干活也就管一口饭,而且还吃不太饱,换作冬天还得揣一点南瓜干在身上,饿醒的时候啃两口。
大公陛下的动员不但给钱,还发衣服,虽然市民们也会揣些家里带来的糕点在身上,而且也是晚上偷偷吃,但明显不是为了充饥。
至少拉曼没有,他也没饿着。
除了能吃苦之外,他心中大多数的苦楚,都被他怀中这件新奇的武器带来的兴奋感冲淡了。
他打小就喜欢摆弄父亲那吓唬鸟的鸟铳,对火枪一点也不陌生,却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玩意儿。
拉动枪机旁那根短短的金属拉杆,轻轻吹一口气,便能将没烧干净的纸壳吹出。
接着塞进一颗包着火药的纸壳弹头,再把拉杆猛地推回去,就能完成下一发的装填。
这种步枪甚至不用清理枪膛,也不用慢吞吞地往里面倒火药,合上闭锁就能打!
由于推拉杠杆时,闭锁会发出“叮”的一声脆响,因此士兵们私下里也调侃它为“叮叮步枪”,而那些山地人则不知为何称它为“牛子步枪”。
不过甭管别人怎么称呼,拉曼还是更喜欢它的正式名称——“罗克赛1053年步枪”。
这个名字来自“罗克赛·科林”亲王,由雷鸣城的庞克枪械制造厂生产。
握着亲王的枪作战,让他感到与有荣焉。
在许多坎贝尔士兵的心中,这位慷慨、仁慈、又对艾琳公主一往情深的帝国亲王,早已经被他们当成了自己人,就像他们所有人的女婿一样。
在无数坎贝尔人心里,那位殿下仅次于他们尊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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