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湿、腥臭充斥着他的童年时光,阳光和灿烂,从未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别的孩子能自由的玩耍,无忧无虑的游戏,但陈友谅只有和他的鱼虾为伍,和茫茫无际的大海相伴。
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同样都是孩子,同样都是这片土地上的人,而生活的差距却如此之大。
周围人的鄙视、官府的欺压、饥寒交迫的生活,这一切一切,都在影响着陈友谅。
从此一颗仇恨的种子在他幼小心灵中生根发芽并逐渐壮大。
从那时候起,陈友谅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
经过努力,靠着读过一些书,陈友亮终于在县衙里捞到一个职位,成为了一名小吏,但这个职位并没有让他受到想象中的尊重,人们看待他的依旧是白眼和冷嘲热讽。
这并不奇怪,一个县衙里身居高位的只有县太爷那么几个人,身为最底层公务员的他,在那个时代,显得无足轻重。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陈友谅左思右想,在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后,他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只有让自己不断的强大,才能获得所有人的尊重。
当这个念头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的时候,当农民起义军的战火烧到了自己家乡的时候,陈友谅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县衙小吏的身份,拿起刀枪,对着曾经给自己发工资的元朝狠狠的砍了下去,没有一丝犹豫。
在当时,元朝将全国人分成四类:最上等的是蒙古人,就是和成吉思汗一起骑马打仗一路杀过来的人及其后代。
二等是色目人,就是当时从西域、欧洲征服来元朝的已加入中国籍的一些外国人及其后裔。
三等是汉人,即最初被蒙古征服的金朝的汉人、契丹、女贞和高丽等民族的人。
最下等的是南人,特指在南方的汉族人和其他各族人,被贱称为“蛮子”。
这四类人的等级差别非常大。一个蒙古人杀掉一个南人,不会判重罪,其惩罚最重的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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