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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超级大屎山:智云(第3节)

公司。

然后这个外资公司通过特殊的协议,绑定经营主体!

这个经营主体,才是人们所熟悉的各种高科技公司……但是这个高科技公司本身其实不上市的。

上市的乃是背后的离岸控股公司!

而离岸控股公司,就可以采取根据国外法律采取AB股权构架了。

而智云控股旗下,其实也不仅仅只有智云集团,还有智云香港、智云美国、智云欧洲、智云香港、智云美洲等二十多家挂着智云前缀的海外公司。

智云集团作为一个经营主体,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其实只有国内部分……海外的各智云公司并不归属智云集团,而是归属‘智云控股’。

而其他一些海外的智云公司,其实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特殊模式机构……依旧是为了规模各国的诸多法律限制。

智云作为一家世界级的跨国企业,为了规避各国法律的诸多限制,其组织机构其实非常的复杂,乱七八糟的各种模式非常多,和人们想象的智云集团其实有极大的差异。

这家公司,也是徐申学手底下组织结构最为复杂的一家公司,复杂到哪怕是徐申学那一天脑子一热,直接把国内‘智云集团’整个卖了,他依旧还能掌控大量的智云系公司……他还是整个智云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当今世界上,人们一般说起企业的组织结构,尤其是股权结构复杂性的时候,一般第一个就会想起四星,然而第二个就会想起智云……

智云的股权结构以及组织体系一开始是被世界最顶级的几家律所的联合团队设计出来的。

而随着智云集团的持续发展,为了满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需求,又持续增加了各种乱七八糟的股权构架……最后整个组织结构以及股权体系,搞的比四星还要复杂!

很多国家的法律精英们对智云集团的股权、组织结构的评价就是:一堆超级大屎山!

里头各种弯弯绕绕,让法律精英们看了都一脸楞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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