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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机 场 巧 捕 杨 丹 妮(第4节)

警惕和重视,或许存在几种可能:第一,这家外企是一家老老实实做国际贸易业务的正规企业。因此,他们都会完全按照公司所在国的相关法律遵纪守法依法纳税;第二,他们只是披着外资的合法外衣,行见不得人的违法甚至犯罪活动,而表面上都是老老实实的缴纳税款来掩人耳目;第三,与境内腐败官员互相勾结,秘密肆意进行颠簸政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合法经营外衣的掩护之下,大肆进行地下犯罪活动,此活动或许仅仅只是经济利益,也或许是某间谍机关的大本营,负有颠覆国家政权,窃取国家绝密文件等重大有组织的犯罪恶活动。但由于他们的行动都是十分隐秘的,间谍的个体素质非常高,因此,他们的活动通常很难被人发现。

梁盛宽无法判断这个高尔夫球场是属于哪一种性质的犯罪类型。。因此,针对这样的对手可不能贸然采取行动,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贸然行动将会带来难以估量的国际信誉损失。

那么,杨丹妮本人有没有真的藏匿于此一时还不太好说,为了不打草惊蛇,现在不能对这个表面上看起来都十分正规做生意的外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这种鲁莽的行为只为使敏感的敌人有所警觉,这样就会打草惊蛇,收效甚微。

梁盛宽思考再三,决定只能在外围进行布控,抓捕杨丹妮只能是在她出境的那一刻进行秘密抓捕,然后异地突击进行关押审查。

具体方案的细节必须要考虑周全仔细,做到万无一失。

但是一个极大的难题是杨丹妮出境绝不会是利用真名进行登记的,因此,这里需要提前掌握杨丹妮用来替代自己名字的相关信息。这确实是一个十分费神的一件事。

梁盛宽手上有杨丹妮的身份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杨丹妮的化身只要一出现在任何公共场所都会被警方获悉到信息。但令人担忧的是在警方队伍里有她的同伙,虽然至今还没有暴露他们隐藏的身份,但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危险信号。这需要梁盛宽在秘密逮捕杨丹妮的事情上不可以大量告知警方内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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