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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孩子(第4节)

易笙就觉得奇怪,七八年过去了,为什么她突然来找自己,并且是如何知道她和黎崭关系的?因为在当时根本没有人知道她和黎崭在交往,即使晓玲也只是知道她和黎崭的关系不错,根本不清楚是在认真的交往。

现在朱琳说出这样的话来,显然是质疑她和黎崭的感情。质疑就质疑吧,本来她和黎崭的感情就不需要外界的任何证明,只要彼此心里明白就行。

“黎太太,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并且黎崭也离开我们七八年了,现在谈这些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对,你说的很对,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那我们就谈谈孩子吧。我听说你一直是单着,从来没有结过婚,我冒昧的问一句,易小姐,你身边的这孩子是怎么得来的?”

易笙面对朱琳的突如其问,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难过。先前他就笃定易黎是她跟黎崭所生,现在经语莼确定,她更加能为黎崭留有一后,而感到幸福、满足、欣慰。她坚决不会矢口否认易黎不是她和黎崭所生,但同时也不想当着朱琳承认这就是黎崭的孩子,因为一旦承认,朱琳势必会提出要把孩子带走,或者是让她同孩子一起去黎家生活,这两种可能都不是她所愿意的。并不是易笙不想把孩子交换黎家,只是现在不是时候。因此,一时嗫嚅着不知该如何回答。

朱琳似乎看穿了易笙的心思,故作惊喜道:“难道正如我所想的,这孩子果真是我家黎崭遗留下来的?”

易笙避无可避的点点头。

朱琳看到易笙承认,竟大惊望外,她刚才的那一句话只是随口说说,根本没有往那方面多想。再者,她今天来的目的根本不是要为难易笙,而是想搞清楚她对黎崭的感情到底有多深。朱琳知道,易笙根本不知道黎崭现在还活着,要是直接询问,肯定不行,所以就反其道而行,用反对之法,来看她作何反应?没想到竟意外收到这么大的收获,激动的几乎就要跳将起来。

“既然这孩子是我们黎家的骨肉,那就应该交给我们来养,不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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