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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章 拦路鸣冤(第3节)

们,条件是我小儿媳要去他府上做三个月侍女,我们没办法,想想三个月时间不长,就答应了。

结果去做侍女的当天晚上,儿媳就被他们家糟蹋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家用这种恶霸手段已经糟蹋了无数良家妇女,儿媳逃回来,又被他们抓回去,我小儿子恨不过,去找他们论理,被他们放獒犬活活咬死.”

说到这,老者捂着脸泣不成声。

萧夏阴沉着脸问道:“然后呢,县衙怎么说?”

“我们去县衙告状,县衙说我儿子被护院狗咬死,但因为他擅闯民宅在先,判决王家赔我们十贯丧葬钱.”

“你儿媳的事情县里怎么说?”

“县里说我们签的侍女协议中有陪寝条款,是我们自愿,和王家无关!”

说到这,老者恨得砰砰磕头,额头鲜血直流,悲愤交加道:“殿下,他欺我们不识字啊!”

“不识字为什么还签署协议?”

“是村里的保长居中草拟的协议,还念给我们听了一遍,他没有念到陪寝啊!如果当三个月侍女还要陪恶霸睡觉,我们怎么可能答应?”

“你们去郡衙了吗?”

“去了,但郡王不接受我们的状纸,说我们逾界了,要我们回县衙告状,殿下,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

萧夏缓缓道:“我知道了,这个案子我会派人去查,如果属实,一定会严惩不贷!”

老者失声痛哭起来,“殿下要替我们小民做主啊!”

萧夏让手下带他们下去,暂时去难民营居住,重新给他们分配地方。

萧夏当即派人把张云秋找来,张云秋已经搬去对岸江都郡,过了一个时辰,张云秋才赶来。

萧夏把状纸递给他道:“今天有安置难民拦路告状,说他们遭到地方迫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听苦主的叙述,确实很不幸,但从这个案子中,我发现了很多细节问题。

首先,当地官府没有遵从我的命令,将难民分家,一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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