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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迷城旧事(第3节)

了眨眼睛,“怎么会发黑呢?这明明是我官禄亨通,功劳直接撞到脸上来,当是红光满面才是。”

李有刀翻了个白眼儿,神色却是好看了许多。

“因为山鸣长阳案,廷尉寺几乎被清洗了一遍。当时六个廷史之位,全都空缺。我从前在长沙王麾下办案,因着这个机缘入了廷尉寺。我有没有同你说过,我与李廷尉乃是同宗同族,论辈分他应该唤我一声叔父?”

周昭瞬间睁圆了眼睛,廷尉寺当真是卧虎藏龙。

闵藏枝有铁券傍身,李有刀竟是“皇亲国戚”。

“我来长安之时,带了我的得意门生李忧之一同入廷尉寺。老夫并未娶妻,自是没有孩子。那李忧之是我过继的族中孤儿,从他三岁之时,我便带在身边手把手教了。他管我叫一声父亲。”

李有刀说着,神色有些恍然。

“我们李家虽然不及你们周氏有名气,但是在南地也是法家大族。从前在楚地也只执掌一方律法之人。忧之颇为聪慧,我甚是为之骄傲,当年亦是犹如这一回一下,突然廷史之位有了空缺,地方之上又没有人突出可调。

于是李淮山李廷尉便提议,廷史各写一封荐书,然后每个人在议事之时,再在纸上写下一个名字,不可写自己举荐之人。谁被选的次数最多,李淮山便会在陛下跟前举荐,让他做廷史。”

大启朝做官,主要是举荐同上封。

是以同一个位置,可能有白发苍苍的老者,有可能有不及弱冠的少年,端看你本事够不够,名声响不响,家世强不强,圣眷浓不浓。

如此这般情形之下,像李穆那样的野路子晋升机会便格外的小,如果不是战绩格外突出,那便需要有强人举荐。

“李大人你举贤不避亲,直接举荐了李忧之,然后呢?”

李有刀点了点头,他这个人性格特异独行,一点都不像是名门出身,行事不讲作风只讲发疯,显然不是那种面皮薄在乎旁人说法之人。

“没错。我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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